执行的启动程序

 

一、温馨提示:胜诉后先别喜。

官司打赢了,并不意味着裁判内容自动实现。换句话说“诉讼归诉讼,执行归执行”。启动执行程序有2个前提,一为法律文书确已生效,二为对方当事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

二、什么是执行程序?

    每份法律文书都附有国家强制力,国家强制力通过执行程序得以实现。

1怎么启动?

启动执行程序包括两类:一类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另一类是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审判庭直接移送的案件主要包括:

  1)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

  2)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谁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3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务必注意申请执行的期限。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这里的期间是指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被执行人有权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4申请执行都要什么?

  向法院申请执行,应准备好下列文件:

   1)申请执行书(参见执行文书样式);

   2)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

4)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5)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6)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等。

5然后呢?

接收执行申请后,法院首先立案,再自动分派给各个执行员。

执行员受理执行案件后,可采取执行措施,包括: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等;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责令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采取执行措施,但不得超越法律规定行使权利。

6重中之重!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执行线索协助执行。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没有足够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将承担财产权益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的风险。

请理解并谅解。每位申请人都急切地要求执行到位,但能否执行到位全靠被执行人有没有财产或者找不找得到被执行人的财产。

7执行多长时间?

法院执行期限为6个月。知道您着急,但其他申请人也是一样的心情,烦请耐心等待。

8警告

  被执行人必须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果拒不履行,可能要承担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被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