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下午,郭丽丽法官在2号法庭审理公诉机关诉被告人刘某诈骗罪一案,首次践行珲春法院刑事案件无纸化审判,审理过程中,使用证据展示、语音转录、电子签名板签名捺印等多个无纸化审判特有功能,庭审效果理想。公诉机关和法官都非常满意无纸化开庭的过程,称看卷宗、证据更方便,科技感十足。
2020年,被告人刘某先后多次冒充检察院工作人员、警察等公职人员身份,获取被害人信任,编造各种虚假理由骗取被害人钱财,给被害人带来金钱及情感损失。办案法官郭丽丽经过法庭调查,掌握犯罪事实,被告人承认自己的罪行,当庭宣判。
2021年3月,我院从立案、送达、开庭、归档等多个环节出发,围绕各节点深挖潜力,依托诉讼无纸化办案模式及执法司法办案业务协同系统,推动刑事审判工作驶入“快车道”。
协同系统的上线有效打破信息壁垒,刑事案件业务网上办理,立案时间减少三分之二。庭审过程实现刑事智能化全覆盖,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优势,自动化核对被告人信息、自动化生成庭审笔录、自动化推送相关法条,法官运用双屏阅览模式“左看右写”,审理过程中收取的纸质材料随收随扫,定向跟踪,留痕有据,彻底破解纸质卷宗翻阅不便,查找费时的难题。结案后启动“两卷合一”智能巡查,自动监管、检查提示,无纸化聚能中心核对纸质与电子材料一致性后,电子卷宗、纸质卷宗同步归档。
本次案件的成功审理,标志着我院已形成刑事案件全流程无纸化办案的珲春模式,进入“全覆盖、全流程、全要素”无纸化办案新阶段。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09-18 09: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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