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创新多元解纷机制注入一站式建设新动能
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对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提高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015年10月1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使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展从法院系统的积极动作上升为国家治理层面的战略行动,“鼓励通过先行调解等方式解决问题”。2016年6月28日发布法发〔2016〕1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第27条提出“探索建立登记立案前的调解前置程序”,把探索的主体限定为基层法院,把纠纷类型锁定为适宜调解的纠纷,把调解主体明确为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强调发挥法院的引导作用。2019年8月1日发布法发〔2019〕19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第10条提出“对起诉到法院的纠纷,按照自愿、合法原则,引导鼓励当事人选择非诉解纷机制”。虽然国家已经从制度和政策层面出台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但如何将分散的调解组织、调解人员、调解能力进行最优的融合,使非诉解决纠纷方式与诉讼解决纠纷方式进行良好的衔接,始终是基层法院在落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的难点。
一、 建设多元解纷机制的必要性
以珲春市人民法院为例,2016年诉讼案件新收案件数较2015年上升13.7%,2017年诉讼案件新收案件数较2016年上升8%,2018年诉讼新收案件数较2017年上升25.7%,在收案数极具上升的同时,法官人数却在减少,呈现案多人少压力激增。单纯依靠法院的力量作为矛盾纠纷的解决方式,一方面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及时解决纠纷的需求,当纠纷增长,而法官的工作量处于饱和甚至高压的状态下,势必造成周期延长,另一方面,在纠纷数量增加的情况下,法官无法在保证审理数量的同时提高审理质量,也难以达到审理质量和审判能力的提升,始得纠纷的解决陷入消极结果的恶性循环。因此,拓宽纠纷解决方式,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纠纷解决体系也成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珲春法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基本情况
在人案矛盾突出的情况下,珲春法院在2019年,以“无诉讼乡镇”和“无诉讼街道”创建工作为突破口,通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动矛盾纠纷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
2019年,先后与珲春市三家子满族乡、珲春市新安街道团结社区、河南街道居安社区、河南街道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对属于非诉讼乡镇、街道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对当事人进行引导,通过人民调解平台优先委派至乡镇、街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再由乡镇、街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居民所在的社区进行二次委派,最终将矛盾纠纷委派至居民所在的村或社区,形成了“小事不出村、区,大事不出乡、街,难事不出市,矛盾不上交”的诉源治理体系。至2020年5月,珲春法院已与全市十三个乡镇、街道全部进行对接,全市辖区内形成了纵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格全部搭建,市本级、乡镇街道级、社区和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架构形成,推动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由乡村治理向城镇、社区治理延伸,着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城市版,努力将小纠纷化解在初始、隐患排查在萌芽将重大矛盾风险解决在市域。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化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中也指出,我们需要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加强部门联动和统筹协调,促进人民法院工作重心前移、力量下沉,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为充分发挥政法单位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引领、保障作用,珲春法院通过“联村法官”制度,将法官与全市辖区进行对接包保,通过建立工作群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时时地指导基层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全力提升调解人员的法律职业素养,让调解工作合法、合理走进民心。多元解纷机制的建立不仅是对纠纷化解工作进行路线指引,对增强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提高老百姓在司法活动中的幸福感、安全感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到2020年底,珲春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基本健全,与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形成合力,形成了一套适合地区实际的诉源治理模式,让人民法院工作重心前移、力量下沉、内外衔接,从源头上减少了矛盾的产生,在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同时开拓创新人民法院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路径,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与安全。
三、 诉外诉内解纷机制有机衔接
形成紧密有效的多元解纷机制,要完善人民法院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格局,强化人民法院分流对接功能,以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作为人民法院参与诉源治理、开展分流对接总枢纽,对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纠纷进行分流引导、诉非衔接、调裁对接、登记立案、繁简分流等工作。
开展多元解纷工作以来,珲春民法院与各个调解组织和部门相联系,分别制定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合作协议和工作流程,明确矛盾纠纷的流转和诉讼对接程序及时限,强化诉调统筹衔接,做到能调则调,不能调解的直接进入诉讼程序,坚决杜绝久调不决的情况。同时,在调解过程中,引导调解员固定无争议事实,协助做好送达地址确认等工作,规范调解不成案件的线上结果反馈及转立案流程,畅通诉讼外与诉讼内解纷渠道的有序衔接。目前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二支速裁团队,均由具有多年司法工作经验的法官带领,使矛盾纠纷解决更具针对性与专业性,同时由立案庭设置专人根据要素式审判标准对案件的难易程序进行精细化繁简分流,对于经诉前调解不成的案件,加快案件审理速度,将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与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有机结合,充分保证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的协同性和实效性。
四、 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对接新格局
在多元解纷机制的源头上,珲春市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多元化解分流窗口,当事人有矛盾纠纷来到法院,由多元化解分流员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分流,告知当事人多元化解的优势所在,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并根据矛盾纠纷的类别及当事人的住所为当事人推荐适合其矛盾纠纷解决的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矛盾纠纷依托人民调解平台进行线上登记和流转,案件交办和调解工作网上留痕,司法确认通过业务平台线上回转,为当事人提供智能、高效、便捷、多元、一站式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无需当事人在法院和调解组织之间往返,与诉讼方式解决相比大大节省了时间成本。对于各调解组织无法调解,需要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线上操作回转,网上缴费,诉调无缝衔接。
根据矛盾纠纷类型化的特点,珲春市人民法院与珲春市妇联、市交警队、外国人服务中心、外国人协会、劳动仲裁、市总工会、市公证处、市工商联等部门和单位进行对接,成立婚姻家事调解中心、涉外纠纷调解中心、劳动争议调解中心、道交纠纷调解中心、金融借款调解中心、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等专业调解组织,将涉及到类型化的矛盾纠纷交由专业调解组织优先化解,同时,与律师事务所、市司法局对接,在法院设立律师调解室和司法调解室,形成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值班制度,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咨询和服务的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五、 多元解纷成果及重要意义
在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中珲春法院准确把握人民法院职能定位,既积极参与、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工作,发挥专业优势,为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提供司法保障;又认真把好案件“入口关”,对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纠纷,发挥主导作用,促进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按照自愿、合法原则做好纠纷化解方式引导,对于当事人不同意非诉讼方式解决的,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
自2019年7月人民调解平台上线使用至2022年5月25日,我院共计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向各个调解组织推送12000余件。调解成功率为73%,其中申请司法确认283件,调解后出具法律文书案件4000余件。同时,2019年新收诉讼案件数下降0.6%,2020年新收诉讼案件数下降14.2%,2021年除群体性案件外其他诉讼案件数与2020年基本持平。通过多元化解机制的开展,已经拓宽了纠纷的解决途径,让诉讼不再成为当事人矛盾纠纷的唯一选择,也使激增的案件数处于下降及平稳的状态,缓和了法院人案不均的矛盾。
在接下来工作中,珲春法院将巩固既有现有成果的同时继续推动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向基层延伸,向社会延伸,向网上延伸,向重点行业领域延伸,健全预防在先、分层递进、专群结合、衔接配套、全面覆盖、线上线下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立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司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30 14:13:49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