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报告
本年度目前为止,经司辅办委托的鉴定案件,大部分能在规定时间一个月内完成,对于超期或者长期未结案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被申请方不配合看现场,致使鉴定机构无法进入现场进行勘查;
2.疫情原因影响,对鉴定机构出现场、以及当事人去鉴定机构的出行带来不便;
3.建筑工程类、建筑造价类鉴定,项目比较复杂,所需时间比较长;
4.被申请方无故拖沓,一直不表明是否同意鉴定,导致在本部门工作无法推进;
5.有的案件,需要进行多项鉴定,且有先后顺序及因果关系,需要前一项鉴定结论出来后才能进行下一项鉴定;
6.鉴定机构因技术原因无法做某项鉴定,或者机构不想做该项鉴定而找理由退案,需重新选择鉴定机构,最多时一个案件选了三次鉴定机构;
7.机构在看完检材后认为材料不足,让当事人补充材料,补充后再质证移送给机构,会导致时间延长;
8.法医类鉴定,有些需要在当事人受伤满半年后再做鉴定,所以只能暂时搁置,待到半年后再委托;
9.鉴定机构出具初稿后,一方当事人对结论不认可,提出异议,鉴定机构答复异议,这一来一回需要时间;
10.申请方交鉴定费不及时,导致鉴定机构无法进行工作,耽误整体进度。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30 13: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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