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中受理法官与依法履职保护相关的诉求和控告;
(二)组织对法官或其近亲属可能面临的侵害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组织对本人或其近亲属的人参、财产、住房安全收到威胁的法官提供援助;
(四)组织对本人或其近亲属的人参、财产权益收到侵害的法官给予救助;
(五)帮助法官依法追究侵犯其法定权利者的责任;
(六)统筹安排为收到错误处理、处分的法官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给予赔偿或者补偿;
(七)指导法官正确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心理疏导工作;
(八)督促对本院安全检查设施、防护隔离系统、安全保障设备、安全保卫机制建设情况开展检查;
(九)统筹指导本院司法警察部门、机关安全保卫部门做好庭审秩序维护、机关安全保卫、法官人参保护和各类应急处置工作;
(十)与公安机关、新闻主管、网络监管等部门建立与法官依法履职保护相关的预警、应急和联动机制;
(十一)其他与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依法履职保护相关的事务。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09-27 16: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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