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珲春市人民法院
受到各级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情况通报
全院各部门:
2022年,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珲春市人民法院全体干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担当、清正廉洁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我院2022年度获奖情况通报如下:
一、集体受奖情况
(一)国家级
1.2022年1月,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2.2022年8月,珲春市人民法院《“RPA自动化流程机器人”在珲春法院信息化转型中的应用》被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政务信息化分会中国电子政务年鉴编辑部评为“2021年度智慧法院典型案例”。
3.2022年11月,珲春市人民法院“i-法院”电子诉讼平台在“政府网站精品栏目评选”中荣获“2022年度政府网站精品栏目”。
(二)省级
1.2021年12月,珲春市人民法院被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吉林省政法系统(2017-2021)先进集体;
2.2022年1月,珲春市人民法院《90公里外的便民网络法庭》被全省“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指导推进办公室评选为全省“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优秀案例;
3.2022年6月,珲春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 “加强管理年”活动先进集体。
(三)州级
1.2022年5月,珲春市人民法院团支部被共青团延边州委员会评为“2021年度延边州五四红旗团支部”。
2.2022年8月,珲春市人民法院申报的《便民网络法庭案例》被中共延边州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评为“优秀案例”。
(四)市级
1.2022年1月,珲春市人民法院被中共珲春市委、珲春市人民政府评为服务地方经济贡献单位;
2.2022年3月,珲春市人民法院被珲春市总工会评为模范职工之家;
3.2022年5月,珲春市人民法院被中共珲春市委宣传部评为全市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
4.2022年5月,珲春市人民法院党总支被市直机关党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个人受奖情况
(一)国家级
1.2022年11月,珲春法院政治部(督察室)副主任郎华在由电子政务理事会举办的“2022政府网站精品栏目建设和管理经验交流大会”上获得2022年度“互联网+政务服务”先进个人。
(二)省级
1.2022年1月,王莉同志被中共吉林省政法委员会、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吉林省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2017-2021)。
2.2022年2月,郑遵桥同志在《北方法制报》全省基层政法通讯员中,被评为2021年度“优秀通讯员”。
3.2022年6月,吴锡哲同志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领域业务骨干。
4.2022年10月,郑遵桥同志在吉林省高级法院关于“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主题书画摄影展评选中,《护佑成长》摄影,荣获二等奖。
(二)州级
1.2022年8月,于婷同志被中共延边州委延边州人民政府评为延边州劳动模范。
(三)市级
1.2022年3月,王宜己、杨帆、高鹏扬、苏海龙、李天亮、王德胜等六位同志被中共珲春市委、珲春市人民政府评为“抗疫英雄”;
2.2022年5月,王宜己、刘勇鹏、王雪姣、刘梦婷等四位同志被珲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社区管控专班评为近期社区管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下沉干部;
3.2022年5月,梁佳同志家庭被中共珲春市委宣传部、珲春市妇女联合会、珲春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评为珲春市最美家庭;
4.2022年5月,孙建宇同志被中共珲春市委宣传部、珲春市妇女联合会、珲春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评为珲春市最美巾帼逆行者;
5.2022年5月,王莉同志被市直机关党工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6.2022年5月,王宜己、姜香华、黄燕美等三位同志被市直机关党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三、其他
(一)集体
1.2022年4月,珲春市河南街道昌盛社区赠珲春市人民法院“战疫情一线敢担当,保百姓平安暖人心”锦旗;
2.2022年6月,中共珲春市靖和街道工作委员会授予珲春市人民法院“对靖和街道在基层党建、街区发展、民生服务、疫情防控等各方面提供支持于帮助”感谢牌;
3.2022年6月,珲春市人民法院在2022年5月天平号运营工作中成效显著,被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评为月度优秀天平号;
4.2022年7月,珲春市人民法院在2022年6月天平号运营工作中成效显著,被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评为月度优秀天平号。
5.2022年8月,珲春市人民法院在2022年7月天平号运营工作中成效显著,被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评为月度优秀天平号。
(二)个人
1.2022年1月,当事人赠朱延林同志“多年欠款追到书,法官为民解忧愁”锦旗;
2.2022年1月,当事人赠朱延林同志“公正执法,人民公仆”锦旗;
3.2022年4月,当事人赠王学斌同志“廉洁奉公为民,高效公正执法”锦旗;
4.2022年5月,当事人赠朱延林同志“依法快速执行,顺利得到赔偿”锦旗;
5.2022年7月,当事人赠尹美淑同志、王学斌同志“青天有鉴,司法为民”锦旗。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开拓新局面、创造新业绩。各部门和全体干警要以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见贤思齐、对标先进,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昂扬的姿态、更加饱满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质量和水平,推动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珲春市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30 15: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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