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科学界定、细化完善审判权力和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权力和责任清单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我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积极部署落实。
我院及时召开座谈会,明确审判和相关人员共性禁止性规定,主要包含的情形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合议庭、法官会议、审委会研究讨论案件具体情况、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情况等审判工作秘密以及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秘密。违规请托、打探、过问或者违反党纪、政纪、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置业道德基本准则以及其他管理规定的行为。
会上按照有关规定,明确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履行审判监管职责。我院在每个月月初都会填写是否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并撰写报告,案件审结时需要填写是否违反三个规定后,方可结案,实现监管平台全程留痕。严格落实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工作制度,持续深化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9 15:5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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