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工作报告
2016年是吉林省三级法院开始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工作的开局之年。珲春市法院紧跟司法改革步伐,抽调三名业务骨干组成家事少年案件审判团队,专职从事家事少年审判工作。家事少年审判团队遵循家事审判规律,勇于实践、大胆创新,就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进行了有益尝试,加强了家事案件审理的专业化水平,有效提升了审判质效。
一、建立专业化家事少年审判团队
为了保证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过院党组慎重挑选,将我院民事审判一庭三名精通家事纠纷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点的女审判员,和两名具有多年工作经验的书记员组成了家事少年审判团队;同时,考虑到辖区内朝鲜族居民较多,在家事少年审判庭的三名法官中有一名是朝鲜族法官,该法官对本民族文化、生活风俗十分熟识,多年来在审理朝鲜族家事纠纷和未成人刑事案件中积累了极为丰富的经验。另外两名审判员均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并取得了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
二、依法有序推进改革,坚持先行先试
我院家事少年审判团队在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下,大胆探索。在经过一个月的前期调研、探讨,结合满、朝民俗专家意见,在我院综合楼二楼东侧规划建设了家事少年审判区,审判区内分别设有:家事法庭、少年法庭、妇女维权室、家事调解室、单面镜调查室、心理咨询室、未成年保护所、老年安置所、反家暴庇护所。根据婚姻家庭纠纷的特点,对传统的审判法庭布置模式进行了大胆创新。以家庭责任担当、亲情维系、宽容理解等为内涵,注入满族、朝鲜族文化特色,对审判法庭进行了“家庭化”装修、装饰和布置,以“丈夫”“妻子”等称谓来代替传统标牌,营造出宽松、融洽、易于和解的氛围。
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既涉及司法制度和诉讼程序的原则性问题,也涉及司法实务中的操作性问题。我院家事少年审判团队实行家少合一的审判模式,严格遵守家事审判改革理念,在家事调查及调解制度、家事回访制度、离婚财产申报制度、离婚证明书制度、诉讼离婚冷静期制度、心理疏导机制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改革探索。我院家事少年审判团队在审判过程中积极探索电子法院的应用,利用云会议系统审结案件7起。
三、引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综合协调体系
我院家事少年审判团队依托家事审判专业化平台,有效整合资源,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家事纠纷化解。自实施改革以来,建立了婚姻家庭家事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与妇联、民政局、司法局、工会、街道等十六家单位合力化解家事纠纷。家事少年案件登记立案后,家事少年审判团队先将案件分流到妇联、工会、街道,委派(委托)基层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开庭审理。司法审判与社会组织对家事矛盾纠纷新型解决机制的建立,化解了大量的婚姻家事纠纷,实现了社会组织调解和法院诉讼调解的优势互补,促进了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我院家事少年审判团队探索实行“家庭暴力禁制令”,依法、适时、适度干预家庭暴力,将事后惩罚变为事前防御,切实保障家暴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已与公安机关、妇联联合签署了关于实施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联席会议纪要,细化了家庭暴力审查认定、人身保护令的发布、执行工作。2016年8月,随着我院下发了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书,一起被社会广泛关注的母亲殴打孩子的案件得以平息,我院家事少年审判团队的及时介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了对家事案件当事人和离异子女进行心理测试和辅导,我院家事少年审判团队将市司法和市工会系统内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人员组成家事心理咨询员团队,对所需人员进行心理疏导。
四、探索拥军模式,促进军民团结
我院家事少年审判团队在涉军维权方面,牢固树立“涉军案件无小事”的理念,司法实践中坚持需求导向,不断赋予涉军维权新内涵,为军队和国防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我院家事少年审判团队为涉军案件开通了绿色通道,坚持用情倾注、用心谋划、用智创新、用力借势,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2016年8月份,家事少年审判团队成员之一,被授予了北部战区五省(区)“加强涉军维权协作、服务国防和军队改革”涉军维权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五、成效初显,扎紧和谐社会“篱笆墙”
自实施改革以来,我院家事少年审判团队针对危机婚姻(包括因偶然事件、一时冲动提出离婚的婚姻)通过设置冷静期和心理咨询的介入,至今已经挽救91桩婚姻,与2015年度同期相比撤诉率上升6.24个百分点,判决不准离婚下降15个百分点。针对死亡婚姻始终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运用家事调查、家事调解制度,至今已促成133对夫妻和平分手,与2015年度同期相比判决离婚案件下降34.33个百分点,提高了家事审判工作质效。因成绩突出,2016年12月,我院家事少年审判团队被授予了“吉林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荣誉称号。
2017年3月9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7-12-29 1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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